【引渡惡法】國際特赦發表報告 確認港警使用過份武力違人權法
引渡惡法反送中國際特赦
國際特赦確認香港警方在處理6.12示威時,向大部份和平的示威者使用不必要及過份武力
人權組織國際特赦周五發表報告,確認香港警方在處理6.12示威時,以小部份示威者的暴力行為作為藉口,向大部份和平的示威者使用不必要及過份武力,包括不合法使用警棍及橡膠子彈,違反了國際人權法及標準。
報告指,6.12有數以萬計的示威者在金鐘政府總部附近示威,其間警方使用了催淚彈、布袋彈、橡膠子彈、胡椒噴霧及警棍驅散人群。國際特赦指,這些所謂的「較少致命」武器通常被分類為人群管理工具,但它們仍可以造成嚴重受傷甚至死亡,所以它們不應向和平示威者或圍觀者使用,僅應用於參與暴力行動的人士。
國際特赦整理了在6.12拍攝到的片段,並驗證了片段的地點及真偽,整理出當日14個不同場景,顯示香港警方在當日有過份使用武力。國際特赦仔細研究後,發現警方對大致和平的示威者使用不必要及過份的武力,有違國際法及國際人權標準。綜合片段,可見警方當日毆打已被制服的示威者、向示威者頭部發射橡膠子彈、向被困的示威者發放多回催淚彈,以及針對記者使用激進的戰術。
國際特赦今次發表的報告長達23頁,透過不同及經核實的片段,確認警方不合法使用警棍及橡膠子彈、不當使用催淚彈及胡椒噴霧、速龍小隊成員沒有編號,以及對記者及救護員採取限制措施。國際特赦呼籲特區政府不要再次對和平示威者濫用暴力,確保港人可以合法行使和平集會的權利。國際特赦促請港府就事件進行獨立調查,並確保涉事警員受到紀律處分及法律制裁。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總幹事譚萬基指﹕「警方在6月12日向示威者使用過份武力,無可辯駁。在我們已驗證的影片中,見到警方失控的畫面,把和平、零威脅的示威者置於險境。香港政府應發放清楚的訊息,明確指出對警察濫用武力零容忍,並設獨立調查委員會,令在涉事警員,包括指揮級別的人員,得以問責。」
有見於今天示威繼續,譚萬基續指﹕「警方在前線執勤固然有很大壓力,但這不是使用過度武力的藉口。我們敦促警方遵守香港法律和國際指引,保證不會再在未來集會出現同樣情況。警方需要一改他們在集會期間,粗暴執法的手法,令和平集會得以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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