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男涉潛入公屋企圖強姦女住戶 保安疑引狼入大廈
企圖強姦譚培坤
去年4月某天凌晨,醉酒漢走到沙田某公屋大廈的大堂,並疑向保安員自稱居於大廈某單位,兩保安陪同他到達單位門外後,應對方要求離開。幾小時後,醉酒漢涉潛入隔鄰單位企圖強姦年約40歲、睡夢中的女住戶,並威脅若她作聲便「鍊死你」。最後女住戶與同住的舅父合力制服醉酒漢,警方及後證實醉酒漢並非居於該大廈。
醉酒漢譚培坤(33歲)被控入屋犯法、企圖強姦、刑事恐嚇等罪名,同時否認一項交替的非禮罪,案件今於高院開審。
本案以廣東話進行,今早遴選陪審員時,主審法官李瀚良發現當中有一名外籍人士,只懂英語,不諳廣東話,法官遂表明他不用參與遴選;詎料其後抽籤時,竟抽中他,法官笑言他是「lucky man」,重申不用他擔任陪審員。法官向七人陪審團強調,不應在網上查閱本案資料,「網上資訊有幾可靠,大家心裡有數」。
控方開案陳詞指出,去年4月23日凌晨1時半左右,被告帶醉進入沙田某公屋大堂,兩位保安問明他居於那個單位,並陪他一同上樓。被告阻止保安替他拍門,同時取出鎖匙及要求保安離開,保安依言下樓。
到凌晨4時許,隔壁單位年約40歲女住戶X女士正在熟睡,突覺有人拉扯她的手臂,令她面朝天,同時感到有人正壓在她身上、捏她乳房十多下,而胸圍已不知何時被解開,褲頭亦遭拉扯。女事主張開眼發現一名陌生男子、亦即被告在面前,遂問他是誰,被告反要求事主別出聲,否則會「鍊死妳」。事主逃出客廳,向同住的舅父聲言有人想強姦她。舅父阻止被告離開。警員接報到場,發現事主和舅父情緒激動,但似已制服了被告。警員發現被告身上有酒氣。
警方調查發現,被告根本並非該大廈的住客,身懷鎖匙亦不能開啟案發單位鐵閘和大門。雖然警方在閘門上發現掌紋及指紋,但不足以用作化驗。控方下午開始傳召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