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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興告蒙民偉挪取8.7億案 遺孀母女成功剔除訴訟

蘋果日報 2018/09/10 19:16

信興遺孀蒙民偉王蓓芬電飯煲大王

創辦信興集團的「電飯煲大王」蒙民偉於2010年身故後,集團旗下公司入稟高院指蒙民偉生前挪用公司8.7億元,其中2.8億元交予蒙第二任妻子王蓓芬。法庭今指信興未能證明蒙違反信託責任和誠信的指控,故剔除對蒙兩母女的訴訟。
原告公司包抬信興集團有限公司、信興電業集團有限公司、信興電器貿易有限公司及信興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包括蒙的遺產執行人李國寶和蔡奮強,以及各遺產受益人,包括首任妻子所生的女兒蒙倩兒、兒子蒙德揚、王蓓芬及女兒蒙珮兒。但申請剔除訴訟只有王蓓芬及蒙珮兒。
被告方指很難想像,有任何股東或董事會反對批出貸款給蒙民偉或其公司,並引述案例指,如果公司的一眾董事和股東,接納主要董事或股東將公司視為他所創立、把公司資產當成自己資產使用,如是者明言或默許由該人判斷甚麼事最符合公司利益,則很難介定怎樣的行為會構成違反信託責任。法官指案例與本案相似,而原告接納案例的原則可能適用於本案。
判詞指,原告指蒙未經授權挪用款項,惟無可爭議的證據是,原告的財務記錄記載有關款項是對蒙或其公司的貸款,而且相信獲董事局批准,如此挪用款項不會構成違反責任。原告方指雖然財務記錄理應真確,但事實上是否真確應留待審訊處理,法官則謂原告竟然沒提供證據說明財務記錄不真確,就要求法庭審理。
案件編號:HCA664/12、HCA2417/14
記者 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