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民司法覆核索特惠金

蘋果日報 2011/11/12 00:00


【本報訊】有長洲漁民指港燈在南丫島的海岸及海床工程,令每日魚穫大跌九成,生計受損,想申請政府為漁民提供的特惠津貼,卻原來長洲的漁民並不納入受影響範圍,向上訴委員會上訴亦被駁回。該漁民日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上訴委員會的決定。
港燈工程令魚穫銳減
申請人黃金華向記者表示,以前每日有千多元魚穫,工程展開後銳減九成至每日百多元,扣除油費後實際是蝕本,他不想申請綜援,惟有做兼職維持收入,卻因此少了時間照顧三名子女,迫於無奈把其中一名女兒交予前妻照料。
黃指其漁牌禁止他前往較遠的地方捕魚,現時改往大嶼山貝澳,不過該處並不能容納太多漁船。
黃為大鴉洲漁民協會會員,該會會長郭卓堅指,事件影響約300艘長洲漁船,當局計數後認為每艘長洲漁船只值300元賠償,並不化算,於是拒絕將長洲納入受影響範圍。
入稟狀指,港燈在08年前展開的工程,令南丫島、香港仔及長洲的漁民魚穫均受影響。申請人計劃向政府申請漁民特惠津貼,但原來當局衡量了工程受影響的程度後,只是將榕樹灣、索罟灣、鹿洲灣及香港仔的漁民納入有資格申請人士,長洲無份,申請人於是向漁民特惠津貼上訴委員會上訴,但今年8月被駁回。
委員會認為漁民申請的手續及時間,會比獲得的津貼金額高,漁民不會有實際得益,故拒發有關津貼。申請人指委員會考慮了無關係的因素,其決定不合理,遂申請司法覆核。案件編號:HCAL9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