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田仔歷史悠久,最早要追溯至18世紀時,居於深圳觀瀾的陳孟德夫婦遷居至沙頭角東北寶安縣鹽田村,其後又搬至鹽田仔這個西貢海上的小島曬鹽維生,自此落地生根,並將島名改為鹽田梓,其中的梓是指鄉里意味不忘故鄉。鹽田仔也是本港天主教發源地之一,1841年天主教開始派傳教士到港傳教,其中有兩位神父在1864年到鹽田仔傳道,經11年努力令全村都接受洗禮,令這條有200多年歷史的客家村成為一個獨特的「教友村」。
不過,當港府在60年代開始推行原居民村地登記時,鹽田仔村民當年並未將村內的鹽田登記為原居民所屬,變相被政府收回成為官地,原居民改為農地或漁塘,也要向地政總署申請短期租約使用。
陳子良指出,復修鹽田需要申請更改土地用途,但近年來多番向地政總署申請均未獲確實回覆。他又稱,西貢區議會及民政事務局也支持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