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時被告駐守灣仔警署刑事調查隊。08年4月,五旬男子周健涉刑事恐嚇被捕。負責調查的被告吩咐周妻準備5,000元保釋金,由他代交。然而,周一直扣押警署,押上法院後才准保釋,周妻須另付2,000元保釋金。周最終無罪獲釋,周妻不斷催促被告歸還5,000元不果。
被告又於同年6月,向遭印傭誣告非禮的24歲事主馮錦明訛稱案情嚴重,要求馮交保釋金。印傭同月認罪判監,8月返回印尼,但馮不知情。被告乘機在6至8月間,五度邀馮商討案情,每次都要求馮增加保釋金及付錢給印傭銷案。被告後以不同理由向馮借錢。
同年12月廉署介入調查,被告得悉後提醒馮勿向廉署人員提及保釋金事宜。被告共騙馮8.8萬元,至今未還。
案件編號:DCCC23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