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藍絲打人兼掟手機落街 中五生管噴漆擬寫文宣 同樣判服務令
刑事毀壞普通襲擊葉子祈意圖損壞財產而管有物品罪
西貢區議員葉子祈去年參選期間,落區向街坊揮手問好,遭一對男女上前滋擾,葉被辱罵為「暴徒」及「曱甴」等,其中任職裝修行業的中年男子推跌葉,並搶去葉的手提電話掟落天橋下。涉案中年男子早前承認普通襲擊及刑事毀壞兩罪,裁判官今指葉的傷勢不嚴重,接納被告只是一時衝動犯案,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向葉賠償800元維修費。
被告黃偉倫(40歲)承認於去年10月25日在調景嶺維景灣畔與都會駅之間的行人天橋犯案。辯方今指被告只因一時衝動、不懂得處理現場情況才犯案,事後非常後悔。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指,感化官報告內容正面,被告向感化官表示非常內疚,認為當天可用較好的手法處理。裁判官按感化官建議,判處160小時服務令。
另外,即將升讀中六的孫姓學生(17歲)去年11月13日網民發起三罷當天,被發現管有一支噴漆,早前承認一項意圖損壞財產而管有物品罪。辯方今求情指他背景良好,一直是循規蹈矩的學生,只因一時受網上不恰當訊息影響,打算噴一些標語,事後已深深反省並有悔意。
徐官指被告獲家人支持,被告亦向父母承諾以合法途徑表達意見,感化官認為被告已有適當指導和監管,不需要感化協助,不建議判處感化令,但建議判處1至80小時的低時數服務令。徐官採納建議,判被告履行6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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