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陳妻曾向警方指「如果佢(陳)肯斬纜,我會同番佢一齊」,妻子在2011年3月揭發陳有外遇,翌年4月更聯名購入九龍塘怡德花園千呎單位,但10日後陳被捕。
陳妻在兩年前丈夫首次受審被定罪前夕,記者問她是否相信丈夫沒有犯案,她說:「信,我梗係信佢啦。」記者追問她為何相信丈夫,她嘆了口氣,雙眼仰望,才答:「佢對朋友都唔係咁嘅。」
當年陳妻揭發丈夫有婚外情後,曾主動發電話短訊相約第三者秦嘉儀傾談。秦翌日清晨回覆「呵呵,好,你想怎樣了解呀……你罵我還不夠痛快嗎?可笑」,並嘲笑陳妻「連雞舞小姐都不如,做雞都不會有人要」,又謂自己人格較高尚。陳妻則反駁:「成日陪唔同嘅人,又搞人哋老公就叫高尚有素質,那我當然不及你!」
畢業於美國加州州立大學的陳,首次審訊自辯時對夫妻關係輕描淡寫。他在今次重審則透露妻子是他初戀,兩人在寧波公學就讀時已認識,中五起拍拖。他於1991年中學畢業後舉家移民美國東岸,妻子往西岸升學,他隻身搬往西岸讀書。兩人一同畢業、工作,1999年返港,4年後結婚,兩名兒子現分別12和13歲。陳提及妻離子散時,多次痛哭落淚。
■記者楊思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