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被告許詩銘昨承認非法性交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等4罪。辯方求情指他無案底,由於他是的士司機,相信法庭會關注其心理狀況,故已先行索取心理報告呈堂。惟法官表明會自行索閱精神及心理報告。
被告去年初透過fb認識當時年僅13歲女童X,相識一個月後帶X返寓所性交並拍片。去年中X向被告表白愛意卻遭拒絕,一度停止聯絡。
至今年1月17日,被告主動聯絡已14歲的X,X上門替自稱車禍受傷的被告洗澡。其後被告光着身子與X性交,又抱她入房繼續性交並拍片。X問「點解要咁做」,被告自言有性慾。被告最終力有不逮,事後X獨自離開。同日X向被告發短訊謂「我今日做咗啲咩」,被告答「冇做咩,探病囉。開唔開心,見到男友?餵飽咗你。」數天後X母察覺X不開心,查問下X指被告曾對她說過「大家冇可能」,卻又如此待她。學校社工介入報警。警方拘捕被告,在其手機內搜到兩段性交片及3張女童裸照。
案件編號:DCCC393/17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