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夥友人販運逾百公斤可卡因被告以稚女求情 官斥咎由自取判囚34年

蘋果日報 2018/06/21 12:27

可卡因販毒黃一展呂永業

警方2016年6月在秀茂坪順利邨搗破市值逾億元的販毒案,撿獲101公斤可卡因。兩名負責運毒的男子其後被控,一人認罪、一人經審訊後被定罪,今在高院分別被判監22年8個月和34年。
法官判刑指本案涉及的毒品數量龐大,遠超於上訴庭就販運可卡因所制定的判刑指引,案例定明販運1.2公斤可卡因的量刑指引應為23年,4公斤則為26年,15公斤則30年,經考慮後決定以34年為本案的量刑起點,首被告獲認罪三分一刑期扣減。法官指相信兩人只是擔當運輸工的小角色,但夥同犯案刑責不相伯仲,對於次被告求情指因坐監而無法目睹參與8歲女兒的成長要求輕判,法官指他作為成年人理應知悉犯案後果,乃咎由自取。
本港過往因販毒而重判超過20年監禁的例子,見另文: https://bit.ly/2ytOXJX
案情透露,警方於2016年6月24日凌晨,在順利邨停車場欲截查被告黃一展(37歲)和呂永業(39歲)時,兩人即拔足狂奔,其後被制服,警方在兩人的私家車和客貨車上搜獲共101公斤磚狀固體,經化驗後內含67公斤可卡因,市值超過1億元。
閉路電視拍下首被告案發前將裝有毒品的行李箱由私家車搬上客貨車,他被控3項販毒罪,警誡下承認為1萬元報酬替人運送100多磚「可樂」;被控1項販毒罪的次被告則謂對毒品毫不知情,僅收取1,000元將其客貨車出租予認識多年的首被告,他否認控罪但審訊後罪名成立。
【案件編號:HCCC364-5/17】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