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案】控方:即使非常不重要的原因也屬原因 專家:如此總結會遭恥笑
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佔中九子佔中案
佔中九子案,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今早續接受控方盤問。根據統計結果,只有6.5%受訪者認為「響應同支持佔中三子」是他們參與佔領的「非常重要」原因;惟控方反指,共有98.7%受訪者選擇該原因,不論受訪者選擇的是「非常重要」抑或「非常不重要」,也可被視為受訪者參與佔領的原因。李不同意,笑謂若自己作出這個總結,相信會遭同行恥笑。
問卷要求受訪者就各個參與佔領的原因,從「非常重要」、「一般」至「非常不重要」等五個選項中作出選擇,亦可選擇「不知道」。
主控官梁卓然指出,問卷並沒提供「不是原因」這選項予受訪者,若受訪者就「響應同支持佔中三子」這原因選擇了「非常不重要」,其實等於認同該原因也促使他參與佔領,只是該原因相對而言「非常不重要」。
李回應指,控方的說法屬眾多可能性之一,但他不會這樣理解統計結果,並舉例指若受訪者認為「爭取公民提名」並非參與佔領原因之一,則受訪者會選擇「非常不重要」。李強調,作為學者,必須解讀統計數據,並以有意義的方式去表達公眾意願,而不是將所有統計數據展現給公眾。
控方又指出,問卷其中一條問題為:「很多人都指出是次運動是自發行動。對於自發行動,你是否同意以下說法?」控方直指該問題有引導性和預設立場。李不同意問題具引導性,但同意是預設立場,因他作為一名學者,在設計問卷時,會強調並突出公眾對於某些事件的看法。他又解釋,問題是了解受訪者對「自發行動」的看法,而不是問受訪者是否同意是次佔領屬自發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