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何國強(53歲)共有23項案底,其中15項屬企圖盜竊和盜竊。辯方求情指何做散工月賺6,000元,需供養患糖尿病的年老母親,出於經濟困難和貪心而潛入天花板沒封蓋的藥房爆竊,至於偷龍蝦則是由於肚餓,他現已後悔。
何於今年1月17日晚,潛入黃大仙中心街市一間已收舖的藥房,偷走3,000元現金、價值一萬元的燕窩、兩包花膠、4盒人參、一包瑤柱和3塊鹿茸。
6月14日下午約5時,何在黃大仙銀鳳街御品餐廳門外的水缸,偷走一隻價值1,500元的龍蝦,被閉路電視拍下。至6月24日,何因為形迹可疑,遭警察截查後被捕。
警誡下何承認10天前偷龍蝦,因他看見龍蝦後想吃掉;他於1月爆竊藥房前本來是到街市借廁所。
案件編號:DCCC846/16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