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總打虎|「最富有女法官」身家$236億判囚18年 當庭稱不服擬上訴
習總打虎海南福建法官副省長張家慧張志南
(更新:內容)被內媒稱為「最富有法官」的海南省高級法院前副院長張家慧,被指涉及受賄、行政枉法裁判、詐騙等罪名,今(4日)被判監禁18年,同時罰款40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473萬港元)。《新京報》報道則指,張家慧聞判後當庭表示不服判決,但當法官問她是否要提出上訴時,張女則表示要「考慮一下」。同時,福建省前常務副省長張志南涉及的受賄、濫用職權案件,國家監察委員會已完成調查,江西省南昌市檢察院已提出起訴。
現年55歲的前女法官張家慧,曾被舉報其家族資產超過200億元(約236億港元)。她被指在2006至2019年間,利用職務便利,以「打招呼」等方式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案件審理中謀取利益,合共收受財物4,375萬元(約5,183萬港元)。她亦被指在2015、2016年,為讓其丈夫劉遠生的海南迪納斯投資少交或不交增容費(內地民眾或企業要求當局增加電力、供水或天然氣容量,都要繳交增容費),在審訊時指使、授意他人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涉及金額4,621萬元(約5,474萬港元)。
另外,2001年6月,張家慧夫婦虛構幫助他人疏通關係減輕刑事處罰,騙取143萬元(約169萬港元)的財物。
法院指,張家慧受賄、詐騙的金額均屬「特別巨大」,行政枉法裁判情節特別嚴重,應依法懲處。然而,張女被捕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受賄事實、積極退贓、自願認罪認罰,具「酌定從輕處罰」情節,故多罪並罰,判監18年及罰款,同時,她的犯罪所得及孳息,都要上繳國庫。
至於現年60歲、被江西南昌檢察院起訴的張志南,則被指他在福建出任省發改委主任、副省長等職務時,利用職務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公司經營、用地審批、獲取補助、銀行貸款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使財政資金遭受重大損失。當局認為應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