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暫時毋須答辯,押後至3月8日再訊,以待警方繼續調查及諮詢律政司意見。三人不准保釋,還押監房候訊。
資料顯示,涉性侵女兒的巴士司機被控五項非禮及兩項強姦罪,案件早前在高院開審。控方當時指司機趁妻子和幼子熟睡,在客廳強行脫去女兒褲子,用陰莖磨擦她的陰道,多次趁家人不在家或不為意時摸女兒胸和下體,又在強姦女兒後用紙巾清理精液。妻子在房內發現大量紙巾後生疑,其後再三追問女兒下揭發事件。
不過,女兒本周一接受辯方盤問時突推翻口供。辯方指父親罵她不用功讀書,試過動粗,因此不喜歡父親,試過反問母親「你做乜搵個咁樣衰嘅人做老公?」她為新手機而跟弟弟爭執,不滿父親「錫細佬唔錫我」,趁父親手淫後將精液抹到她的陰道,稱若父親不給她新手機,會誣告他強姦,父親則指女兒「黐線㗎你,咁污糟」。女兒同意辯方所指。
法官本周三(23日)指導陪審團裁定涉案司機所有罪名不成立,警方新界北總區重案組探員同晚拘捕本案三名被告。
案件編號:TMCC23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