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朱凱廸質疑,買水馬不會支出逾億元。他分析,以往警察每年皆用「撥款令」向其他部門撥出款項,例如2018-19年度支付2.6億元,收取其他部門撥款僅0.83億元。今年度警務處支付款額僅0.63億元,卻從其他部門領受1.48億元,變相令收入再增加。
財庫局在書面回覆朱凱廸時,沒有交代其他部門撥款予警方的所有用途,僅以買大型水馬作例子。但局方強調,這些撥款令並無用於承付警務處個人薪酬分目的開支。
警隊過去半年已獲取9.5億超時補水、8,500萬工作相關津貼和5,000萬膳食津貼。
■記者潘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