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湯家驊護航:可引過往言行證犯罪意圖

蘋果日報 2020/06/29 10:30

港版國安法湯家驊追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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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傳港版國安法將於明日(6月30日)的人大常委會議表決,並於7月1日凌晨正式生效。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接受《港台》節目訪問時,再次為國安法護航。對於有傳國安法的最高刑期為終身監禁,他認為刑期與很多國家若干,所以「一啲都唔覺得出奇」。他又預料條例不會有追溯力,但一旦被起訴相關罪名,被告過往的言行可能會成為法庭審議時的佐證。

昨日有消息傳出指港人若在國安法底下干犯「分裂國家」或「顛覆政權」等罪,最高或被判處終身監禁。湯家驊回應時指只要涉及國家安全的都是嚴重罪行, 並不可以和公安條例下的罪行如暴動、非法集結等相提並論。他指,全世界很多國家的叛逆罪或叛國罪的最高刑期也是終身監禁甚至死刑,所以「一啲都唔覺得出奇」。他又稱自己知悉國安法會設定最低刑期,估計是判監五年至十年。湯指,雖然設定最低刑期或對法官判案時的彈性有影響,但由於不少人認為法官在審議同一性質案件時的量刑不一致,所以設定標準可能是好事。

國安法案件的審議安排至今仍然是一個謎團,身任大律師多年的湯家驊就指,雖然按本港的刑事罪行條例規定,當法庭審訊涉及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的罪行時,控辯雙方可以要求設立陪審團,但當案件涉及國家機密,就未必會有陪審團。他希望人大常委會在公佈港區國安法條文時,可以列明哪類案件不設陪審團。他又認為,社會有部份人覺得陪審團可能有政治傾向,相對之下只由法官審判可能更值得信賴。

由於當局遲遲不肯公開條文,外界亦一直揣測條例會否設「追溯期」。湯家驊就預料條例不會有追溯力,但一旦被起訴相關罪名,被告過往的言行就可能會被法庭引用成為佐證,以證明犯罪意圖。他相信港人到時應該「心裏有數」,勸諭市民不要心存僥倖而犯法。
葛珮帆指國安法刑期要罰得「重」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據其了解,港版國安法將不設追溯力,但她認同行會成員兼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所言,倘若有人持續犯罪,其過往行為則在未來可作為證明其犯罪意圖的工具。她又指,國安法刑期「要罰得重」,又認為外界盛傳可判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具備阻嚇力,冀國安法盡快在港生效。至於有傳國安法立法後,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會被拘捕,葛認為要視乎二人「有冇犯法」。

至於國安法料明日通過,但具體條文至今仍未公布,民建聯周浩鼎認為今次是中央政府透過《基本法》附件三納入全國性法律的方式立法,周稱應尊重國家層面的立法機制。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公民黨郭榮鏗反駁湯家驊的說法,指普通法下有持續犯罪的概念,但前題必須是法例生效下,有關行為屬違法,「(若)當時法律唔構成刑事罪行,唔可以用嗰個行為控告你」,他批評湯家驊明知有關法律知識卻選擇誤導,無疑是要恐嚇香港人,「想將恐懼注入香港人嘅心」。

郭又批評人大常委會至今尚未公佈有關條文,「完全黑箱作業」,指法治社會做事應透明、有責任,又指按內地立法程序,也要事先公佈並諮詢,「連內地做法都唔跟,香港人仲有乜尊嚴?如果你咁對港人」,坦言港人完全對國安法立法程序及相關討論毫不知情,「係好差好悲哀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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