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如何審計年度財務報表?
《建築物管理條例》規定,法團的年度財務報表必須由執業會計師(核數師)審計(大廈單位數目不多於50個除外)。核數師應由法團經業主大會議決後聘請,其工作包括:
‧以抽查方式審計法團帳簿及會計紀錄;
‧評估管委會或管業經理在編制年度財務報表時所作重大估計和判斷;
‧評估年度財務報表是否有重大誤報;
‧向法團報告管委會所通過的年度財務報表,是否中肯地反映法團的財務往來情況及財務狀況。
4)在財務管理上,管理委員會委員應如何履行責任?
管委會委員必須恪守誠信操守,以公開和透明原則處理法團帳目,並以忠誠態度執行法團通過的決議,申報及避免任何利益衝突,以及避免與法團承包商或供應商來往過密或接受過份的款待。
民政事務總署大廈管理網站:
www.buildingmgt.gov.hk ,查詢電話:21238383
本文輯錄自香港電台電視部製作【左鄰右里】第五集,節目於明日(4月11日)下午12時45分在無線翡翠台播映,港台網頁www.rthk.org.hk/rthk/tv/neighbours/ 視像直播及重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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