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婆婆先是遇上賊人,盜去她寶貴的財物和珠寶,接着差點被警察騙去10萬元。廉政公署昨日落案控告該名警員,涉嫌向被盜財物的受害人訛稱,只要受害人拿出10萬元作「餌錢」,可「贖回」受害人的被盜財物,案件明日提堂。
被告張浩邦32歲,案發時隸屬九龍城警署,昨被控一項意圖詐騙罪名,暫獲准保釋外出,明日上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廉署表示,較早前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有關涉嫌詐騙罪行。
有關爆竊案在前年發生,受害人為一名年過花甲的婆婆,被賊人偷去大批財物包括首飾珠寶,其後報警。控罪指被告警員涉嫌在2004年8月23日至24日期間,向該婆婆作出虛假陳述,訛稱婆婆若能提供10萬元,他可利用這筆錢,安排其線人向一名菲律賓女子贖回部份贓物,從而解決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