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團派在省級政府的勢力還不足以代表其政壇份量。各省分的最高決策機構是省委常委會,現任常委共403名,團派竟有99名,佔了24.6%,接近四分一,包括廣東、新疆、青海、西藏、四川、山西、黑龍江的省委書記。如果只計及省委常委、副省長和省長助理,現任地方黨政機關中省部級官員共有620位(其中部份省委常委兼任副省長),團派有124位,剛好佔了五分一。
在620名省官中,最多團派官員的是吉林省,有九位,其次是青海有八位,安徽和山西各有七位。最意外的是,胡錦濤、溫家寶工作過的甘肅,竟沒有團派省官,而遼寧和廣西也只是各有一名團派省官。
(省官大解構 三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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