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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諗呢一啲係毒品啩」意思不確定 女商人終院脫販毒罪
蘋果日報 2017/02/16 15:52
販毒
周禮梅
終院
居於廣州的女商人聲稱受一名非洲男子游說,在吉隆坡攜帶一些貨版來港,惟到機場被海關截查其行李箱時,被發現貨版內藏兩包白色粉末,她於查問下向海關稱「我諗呢一啲係毒品啩」。海關證實有關粉末是海洛英,女商人事後被裁定販毒罪成判囚21年。她不服定罪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法官今頒下判詞,認為上訴人警誡下上訴人的「啩」字有不確定的意思,判定商人上訴得直,定罪撤銷,案件發還重審。
上訴人周禮梅指,海關事後於口供紙上,將上訴人「我諗呢一啲係毒品啩」這句寫為「我諗係毒品」。而終院法官在判詞中指,認為兩句在語意上有不同,而根據語言學研究指出,「啩」字有不確定的意思,不認同控方指控上訴人明知行李箱內有毒品,判她上訴得直,定罪撤銷,案件發還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