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先生早前行經將軍澳新都城二期中心的赤坂百人一朱日本料理,發現張貼玻璃櫥窗上的「領有酒牌告示」有效日期被人以改錯貼更改,懷疑食肆自行更改政府公文。記者曾往上址察看,發現店門前玻璃櫥窗上的告示,在日子上被貼上改錯帶,然後手寫上「30」日。驟看雖不易察覺,但錯字旁並無加簽。
赤坂百人一朱新都城分店負責人姚先生向本報表示,有關文件的錯字並非該店擅自更改,而是於酒牌局發出時已被修改,雖然未曾有客人向該店查詢酒牌告示日期被改事宜,但他認為酒牌局應於更正日期旁加簽,以免其他人誤會乃該店私自更改,更指酒牌局於處理這些文件過於輕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