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糖誘6歲女童到男廁狎玩 男生非禮罪成候判
李健聰拖鞋色魔非禮新都城
將軍澳新都城去年暑假發生6歲女童疑遭拖鞋色魔非禮案,她遭男子請食糖誘至商場男廁,著她在他面前小便,男子又舐她的下體,事後對方要她勾手指保守秘密。一名在台灣讀大學的男生案發翌日投案,後否認非禮罪,惟經審訊後他今在區院被裁定非禮罪成。
被告李健聰(25歲)罪成後須要還柙,案件押後至7月6日判刑,期間索取被告的背景及心理醫生報告,以及事主的一份創傷報告。
被告在審訊時自辯稱,最初前往警署只是協助調查而非自首,卻被警員威脅和掌摑迫令認罪,又指警員從來沒向他宣布拘捕。
對於非禮控罪,被告承認有請女孩X吃糖,後來帶她去玩,其間X稱要如廁,X自己走了入男廁,他有跟隨但沒有跟X入廁格。
然而法官指從X作供的神態可見,X是一個天真爛漫的女孩,例如她作供時會轉著椅子,但她面對辯方詳細而複雜的盤問,仍然盡力回答。綜觀X作供,她認真盡力回答問題,難以想像天真的X會對被告捏造指控。相反,被告自辯的作供匪夷所思,拒絕接納被告的版本。
根據女童X的錄影會面,X於去年8月28日與家傭到新都城商場平台踩單車,後來遇到一位穿拖鞋、不認識的「哥哥」,對方聲稱她的家傭帶了她兄長去買餸,故「姐姐叫我同你玩」,又請她吃糖,着她跟他往男廁。
X指「哥哥」將她帶到商場男廁廁格,「叫我屙尿畀佢睇」。X照做,「哥哥」又舐她下體一會兒,令她有「少少痛」。「哥哥」最後逼她吻其面,又稱「呢啲係我同你之間嘅秘密,唔可以講畀人知」,還跟她勾手指尾。稍後他帶X返平台,再逼她跟他親吻。
臨離開前,「哥哥」着她翌日再往找他,會請她吃糖,女童隨家傭回家後將事告訴外婆揭發事件。X在其後列隊認人認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