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患過度活躍症中三男生,去年底在公園拐走一名四歲女童,將她帶到滑梯頂小屋,脫她內褲非禮,逼她替他手淫口交但不成功。男生早前承認一項非禮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郭啟安昨引述報告指,被告身世複雜,其父與母親胞妹搞婚外情致婚姻破裂,小姨更成他後母,被告瀏覽色情網站兩年,才會以幼童作洩慾對象,已發展出孌童癖,最終判他入教導所。
辯方昨求情指,16歲姓林被告患有過度活躍症,但非犯案原因。他案發後並無逃避,一直等候四歲事主母親及警察到場,顯示他已知錯。他知事主身心受創,願向事主致歉。
法官引述報告指,被告來自破碎家庭,其父因與母胞妹搞婚外情,導致父母離婚收場,小姨後更成他後母。父與後母自他讀小學,已就他患過度活躍症求醫,惟因治療幫助不大,故在他升中後已放棄,他的成績一直不濟。他承認案發前兩年起,瀏覽色情網站,才會以幼童作洩慾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