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6月17日下午,被告先在上水中心OK便利店及萬寧偷取朱古力及足部護理用品,然後在上水新都廣場的零食物語、豐澤電器及萬寧,偷去燒魷魚、魚肉腸、朱古力、電芯連充電器和洗面乳。整個犯案過程僅46分鐘。被告偷取洗面乳時,店員已報警。警員在附近行人天橋截停被告,警誡下被告承認出於貪心及尋求刺激犯案。
辯方指出,被告事後尋求精神科醫生協助,得知自己因為今年5月面對考試壓力,患上初期的「病理性偷竊癖」。裁判官特意叫被告站在她面前,叮囑他接受治療。被告母親向裁判官解釋:「佢平時響屋企好乖好懂性,由細到大都唔使我擔心……」裁判官答應,並叫家人好好看管被告,等候感化官報告,保釋至9月3日判刑。
案件編號:FLCC215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