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員供稱,清潔工在被告住處附近平台發現狗屍,警員在附近發現大量狗用品及寫上被告姓名的藥袋。警方調查期間發現有狗毛黏附於被告住所外氣窗邊緣位置,估計是貴婦犬被人強行「塞」出窗外時造成。然而,他接受辯方盤問同意,警方沒有撿取被告住處窗外的懷疑狗毛作化驗,不能確定是否屬於「張囝囝」。
辯方指控方沒有目擊證人及直接證據指控被告「掟狗落街」,僅憑環境證據作檢控。控方反指,被告聲稱遺失愛犬,卻未有報警,沒有任何證據稱其他人「掟狗」,被告承認將大量狗用品「掟落街」,以環境證據推斷被告「掟狗」實屬合理。案件28日裁決。
案件編號:KTCC1481/18
■記者羅日昇、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