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豹律師行本月初透過港大專業進修學院發信招聘初級訴訟文員,招聘應屆法學文憑或學位畢業生,表示這是應徵者學以致用的黃金機會。招聘廣告詳列十一項條件,講明薪酬差劣,最特別的要求是:「lowdignity」。
本報以應徵者身份致電查詢,律師行職員解釋,這只是黑色幽默,因為律師行初級文員不時會被呼喝,不大受尊敬。
本報再以記者身份查詢,接聽的律師行合夥人李淑萍律師則說:「係咪打錯字?我要睇一睇先。」律師行其後再無回覆。香港律師會發言人表示,律師行招聘僱員的廣告並無既定守則,除非有人投訴,否則不會評論此個案。
「老細可以亂鬧人?」
港大專業進修學院英語教師LizGower認為,lowdignity一般解作不重自尊,例如不會介意受薪做一些討厭的工作,例如清潔廁所。她說,即使律師行想說明初級訴訟文員常受呼喝,也不應該採用這詞語,因為lowdiginity與不介意被斥責的意思並不完全一樣。
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批評招聘廣告列明lowdignity,是擺明車馬踐踏尊嚴的態度,「就算真係會俾老細鬧都唔啱啦,老細唔通就可以亂咁鬧人咩?」
他指出,工會近期接獲很多白領人員投訴,表示經常遭受管理階層無理取鬧。
港大學生會會長麥嘉晉也表示,「接受唔到」這項要求。
中原專業人員顧問董事總經理周綺萍說,人事顧問不會把這些負面字眼寫明在廣告上,「作為一位僱員,點可以唔要尊嚴?」
她慨歎人浮於事,僱主請人的「騎呢」條件層出不窮,有中資機構聘用員工時,竟在合同上註明員工在半年內因任何理由離職,均須賠償六個月薪酬。
她說,更有些僱主請人恍如徵婚,講明要靚女、某生肖者免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