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6月30日,美國國會兩黨議員為香港人提出兩項難民及移民保護法案,分別為《香港避風港法案》(Hong Kong Safe Harbor Act)及《香港人民自由與選擇法案》(Hong Kong People’s Freedom and Choice Act) ,包含可為合資格港人提供臨時保護身份(TPS)、難民身份、具競爭力簽證甚至是加快取得綠卡的措施。
其中,由共和黨人魯比奧(Marco Rubio)和民主黨人梅南德茲(Bob Menendez)在參議院提出、共和黨人匡希恆(John Curtis)和卡斯特羅(Joaquin Castro)在眾議院提出的《香港避風港法案》(Hong Kong Safe Harbor Act) ,要求國務院將因為表達政治意見或和平參與政治活動而受到迫害或有充分理由擔憂受到迫害的香港居民,以特殊人道理由列為難民,而難民資格亦擴大至這些香港居民的配偶、孩子和父母,但父母需為中國公民才符合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