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識「性」】智障女遭阿伯性侵懷孕 每日揼肚皮唔想生
台灣失聰桃園輕度智障
台灣桃園一名失聰的輕度智障女子,6年前遭1名楊姓老翁性侵後懷孕產女,但法院一審判楊翁無罪,二審時指女方不懂為何跟男性上床就會大肚,還每天捶肚制止胎動,但最後仍產下女嬰,顯然不理解「性交」的意義,遂改判楊翁有罪,囚3年零10月,最高法院今日維持二審判決定讞。
判決指出,受害人(30多歲)因先天性小耳症而右耳失聰,左耳只剩一點點聽力,家人沒給她安裝助聽器,當時桃園並無失聰人士的特殊學校,她只能混在普通班上課,以致完全無法跟師長及同學溝通互動,屢遭欺凌,小四時更被同學剪頭髮、衣服欺負。
受害人小學畢業後就沒再升學,10多年來專責在家照顧罹患精神疾病長期臥床的母親,白天則在家附近的海產餐廳打散工。2011年7月,餐廳廚娘察覺身高1.7米、體重近80公斤的受害人,腹部異常隆起,於是通知家屬帶往醫院檢查,赫然發現她已懷孕29周,家屬問不出「經手人」,只好報案。因受害人經鑑定,證實只有約10歲孩童的智商,檢方先找社工協助受害人學習手語和以文字表達。
受害人起初宣稱遭兩名分別姓沈及姓莊的男子性侵,但她產女後,比對親子DNA確認這兩名男子並非「元兇」。經兄姊追問,受害人才說出,曾被67歲的楊翁強行性侵。而楊翁到案後辯稱,和受害人在某政黨黨部認識後交往約10個月,上床超過50次,都是女方做主動,還買壯陽藥給他使用。楊翁又稱,其身材比受害人瘦小又年邁,不可能有力氣毆打強迫她上床。
法院一審時指受害人對於遭誰性侵的指述兩度改口供,不排除她同意與楊翁性交,遂判楊翁無罪。二審查出,受害人表達能力差,初經來潮時還被誤診為盲腸炎,且被家人嚴格告誡不得與男性交談互動,以致不懂男女性事,更不曉得「性交、受精、懷孕、生產」的關連性。而她產檢後看到胎兒超音波照片,出現排斥心理,每天捶自己肚子制止胎動,甚至會攻擊母親頭部,明顯已有心理創傷症狀,認定楊翁利用受害人的心智缺陷性侵,改判他有期徒刑3年零10個月。
最高院今日駁回楊翁上訴定讞,至於受害人所生幼女因同樣患有先天性小耳症,經治療後已由外國人收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