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運選拔】游得快卻落選 奧委會稱「整體部署」獲劉江華力撐

蘋果日報 2018/10/24 18:26

奧委會亞運選拔泳總

今屆亞運游泳港隊爆出選拔不公爭議,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今日在立法會就事件回應議員質詢,引述奧委會重申落選運動員是未達大賽成績要求,但未能解釋港隊中多名同樣沒有大賽成績泳手入選的原因。劉江華承認現時遴選制度會導致較快運動員落選,但拒評制度是否合理,力撐奧委會做法符合準則,並稱政府不應干預。
今屆亞運選拔,15歲的伍棹然和22歲的郭家輝分別在50米蝶泳及100米蛙泳屬獲提名的最快泳手,但二人最終卻雙雙落選港隊,而且位置由其他最佳時間較慢的泳手頂上。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在立法會就事件向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提問,劉今日引述奧委會的資料回覆,不點名指落選的運動員未能符合奧委會遴選準則中在國際大型賽事取得參賽人數前三分之一排名的要求,明言「泳總提名的運動員,如果在國際大型賽事中未能排名前列位置,亦不會獲選為亞運會游泳代表隊隊員」。
不過,奧委會始終未能解釋的是,最終入選港隊的泳手中,最少有7人都從未在國際大賽中取得前列位置,包括多位首次出戰大賽的年輕新人。林卓廷就問題追問,劉江華回應時改稱除了大賽成績,港隊亦可以就「整體部署」作「綜合考慮」,因此有部分泳手即使「不達標」仍可入選,但他無解釋「綜合考慮」的準則為何;林卓廷批評做法是「人治」。
民建聯張國鈞就指奧委會將最快但「不達標」的泳手排除於港隊外,但港隊總教練卻可以指派其他項目達標的泳手兼游該項,形容等同安排「跳高運動員取代跳遠運動員出賽」,質疑做法欠缺邏輯。
劉江華未有直接回應安排是否合理,只重申奧委會今屆的做法符合現有的準則,至於準則和安排是否合理,須交由體育總會檢視,稱政府不應該干預,「督促佢哋改,呢樣未必適合」。
早前已經有游泳教練指出,游泳項目曾否在大賽有成績根本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泳手做出的時間,認為港隊應參考其他國家舉行計時賽作選拔,以時間作為單一客觀標準,取消奧委會「二次篩選」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