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中喝止黑幫欺凌 劉家棟入水飯房
劉家棟
【本報訊】社工復興運動成員劉家棟前年7月於「光復元朗」遊行後,被控阻差辦公罪成判監八個月,正於壁屋監獄服刑。劉的facebook昨發文,指監房內一直有黑社會欺負政治犯的事件發生,近日他便因上前喝止黑社會欺負政治犯,結果被罰到「水飯房」獨立囚禁;劉形容自己的罪名是「意圖衝擊監房內人善被人欺的鐵則」,批評懲教署「視惡不見,任惡橫生,與香港政府同出一徹(轍)」。
劉的fb專頁發表題為《水飯房記》貼文,指這幾個月來監房並不平安,「黑社會欺負手足、騷擾手足的事經常發生」,但職員卻不介入,以所謂維持「穩定」而縱容黑社會欺負政治犯;他曾多次上前喝止,並強烈要求懲教職員介入制止,結果被鎖進「水飯房」。
他形容自己被鎖「水飯房」的罪名是「意圖衝擊監房內人善被人欺的鐵則」,狠批懲教署「視惡不見,任惡橫生,與香港政府同出一徹(轍)。」他指「水飯房」異常酷熱,又限時限刻配給涼水,「我最近感到頭昏腦脹,快要變人乾」,惟署方企圖以職員放假為由延長囚犯單獨囚禁時間,令他感欷歔。
劉最後稱自己當時的行為不過是盡每一個香港人皆應盡的義務,「對不公義的事不可視而不見,勇敢說出真相,實踐公義,活於真相之中。任天再黑,線再紅,亦應保持香港人的骨氣」,強調沒有後悔堅持公義。
劉家棟女友接受立場新聞訪問時表示,事發於上周四,劉上前喝止一名黑社會監犯欺負政治犯,最終懲教以「爭執」為由將二人鎖進「水飯房」三天,劉現已返回「大倉」,但原本在洗衣房負責燙衣工作要轉至其他工作。
懲教署稱不會評論個別事件。任何在囚人士違反監獄紀律,懲教人員會按法例作紀律檢控,如在囚人士不滿判決,可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