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陪審團退庭太久影響公平上訴庭指陳鉅源無理據

蘋果日報 2015/06/04 06:00

許仕仁新地案前政務司司長申請保釋新地前執董陳鉅源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收受新地賄款案,新地前執董陳鉅源被裁定兩項罪名罪成,判囚6年。陳早前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上訴庭今頒下判詞解釋,指許仕仁有傾向優待新地已足以入罪,毋須證明有實質優待。

陳一方的上訴理由中,曾投訴陪審團退庭太久,而且退庭期間曾就其中一項控罪提出問題,但原審法官未有適當回應,認為影響公平。上訴庭法官則認為原審法官的回應適切,而且陪審團未有投訴退庭太久或受到壓力。

上訴庭又指陪審團的裁決顯示他們接納陳鉅源對賄款知情,加上上訴案已排期至11月審理,距離現在少於6個月,故拒絕陳的保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