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輟學的被告姓羅(17歲),早前被裁定對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非法性交三罪罪成。法官林偉權因被告拒入正生戒毒,昨判刑前查問因由。被告解釋怕犯規且會逃走,官反問:「入獄都會犯規嗝!」但被告辯稱獄中有懲教員看守,法官即指正生也有導師看管,且「咁大個人,仲點使人看管?坦白啲啦!你計數啫!」直指被告「有心計數,冇心承認」。
法官判刑時稱本案不涉暴力,只是兩名少不更事年輕人作糊塗事,被告最大問題是毒癮,但卻不肯自願住院戒毒,決定判他入戒毒所,認為有助他重新做人。被告隨後在法官要求下向社工和家人道歉,承諾會遠離豬朋狗友。
案件編號:DCCC223/16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