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游涉衝擊立會會議室被控 下月底結案陳詞

蘋果日報 2018/01/05 17:37

梁頌恆游蕙禎參與非法集結張子龍

青年新政前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和游蕙禎,與助理等人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次被告游蕙禎於盤問下供稱,案發時沒有與議員助理傾談當日會採取甚麼行動,「我唔知佢哋諗乜嘢㗎喎」、「跟唔跟定係stay喺office(留在辦公室)佢哋自己決定」。主控官質疑這樣的議助「炒得啦咁?」游回應:「咁佢有返工吖嘛。」游亦否認曾用膝頭撞保安員,但稱可能在失平衡時挨到他人身體。
游完成作供,其餘被告楊禮康、鍾雪瑩、張子龍選擇不出庭自辯,亦不會傳召證人。案件押後至2月28日讓雙方進行結案陳詞。
五名被告梁頌恆(30歲)、游蕙禎(25歲)、楊禮康(24歲)、鍾雪瑩(25歲)及張子龍(29歲),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指他們於前年11月2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2樓立法會1號會議室外,連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即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悔辱性或挑撥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另五人亦被控企圖強行進入的交替控罪,指他們當天連同其他人企圖以暴力方式進入1號會議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