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年七月十七日,是李遠大永遠無法忘記的日子。那年只得二十一歲的他,約同三五知己去到大嶼山貝澳宿營。當晚凌晨,他與友人到沙灘嬉水,其間有人提議玩騎膊馬跳水的遊戲,遠大興高采烈地爬上友人肩膊,然後跳進水深及腰的海中,就是那一跳,白白斷送了他四肢的活動能力。
「當時我個頭先落水,但係完全感覺唔到痛,只係知道成身唔郁得,浸咗喺水入面透唔到氣,當時我班朋友以為我喺度玩,個個走開晒,之後我就不省人事。」坐在電動輪椅上的遠大說。
當時遠大奇迹地沒有溺斃,昏迷一天後在醫院甦醒過來,那刻,他感到自己的頭部彷彿與整個身體一分為二,由肩膀以下完全失去知覺,後來他知道自己的中樞神經已經永久受損,康復無望。
要一個原本活潑的年輕人接受自己終身癱瘓的事實,談何容易?然而,一個夢又再次改變了他,令他放棄輕生的念頭。
「唔畀家人再傷心」
「有一晚我夢見自己瞓喺棺材度,我嘅屋企人同朋友圍住我,佢哋喊得好傷心。醒番之後我就同自己講,我唔會畀佢哋再傷心,我唔會被一啲自己控制唔到嘅嘢影響。」穿上一身醒目白色運動套裝、一臉英氣的李遠大淡淡地說。
得到家人和朋友的支持,遠大在醫院熬過長達六年的治療,其間他學口琴、學電腦、學戴頭箍寫字,如今他已學會純熟地利用下顎操控電動輪椅,重拾自尊與自信。
九五年,他加入了路向四肢傷殘人士協會成為委員,九六年更當上主席,現在則為該會副主席,負責行政決策及到學校和社團巡迴演講,推廣積極人生的信息,這些工作全是義務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