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張達明指手令要向有主事權人士出示

蘋果日報 2020/08/12 11:22

搜查令蘋果日報壹傳媒張達明

警方前日在《蘋果》大樓搜查時,取走「蘋果日報慈善基金」資料涉及新聞材料,《蘋果日報》決定申請臨時禁制令。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若當日《蘋果》負責人要求警方展示手令,而警方拒絕交出,「明顯唔啱,違反法律」,又指手令亦非在行動期間向任何一人展示即可,應向有主事權的負責人出示,「佢要決定係咪要讓你守佢間屋,你唔係向冇權嘅工人展示」。

至於警方曾翻閱記者枱上文件,張指,警方的說法是手令內容不包括新聞材料,但由於要進入被捕人士辦公室,無可避免到編採部,「咁嘅時候無理由係翻閱編採部文件」,除非所到之處並非編採部,「明明去個地方基本上主要係新聞材料,點解要去揭呢?」,他相信禁制令要求封存資料再檢視獲批准的機會高。

《明報》引述警方消息指,前日被捕的李宗澤與李宇軒涉嫌負責網上「我要攬炒」團隊運作,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亦屬同一團夥,涉聯繫海外人士要求制裁香港及提供資金。報道指,「我要攬炒」團隊正進行目標約175萬美元的「重光香港計劃」眾籌,以在各地成立香港人辦事處及支援民間議會,團隊亦促成及資助本月4日公佈的《香港警方違反國際人道標準調查報告》,當中建議制裁香港。

張達明稱,《國安法》罪行中的勾結外國勢力、顛覆國家政權罪,任何人以金錢資助有關違法活動都構成違法;若經政府調查有關眾籌目的、並從事該些違法行為,則視乎捐錢人是否知悉眾籌目的,「捐錢睇佢知唔知悉捐錢係咩用途」,相信要視乎公開眾籌的網站公開論述。

攬炒團隊於今年5月推出《重光香港計劃》,公開在網上眾籌,根據網站資料,籌款目標分四個級別,若達80萬及160萬美金,則分別足夠支持現有資金耗盡後12個月及24個月的國際遊說、各地聲援及文宣等,若達175萬美金則容許團隊根據國際形勢,於2020年內英美登報各一份或推出更多短片反擊,超過175萬美金則可成立各地香港人或文化辦事處、支援民間議會等,以及更長期國際遊說、文宣等行動。截至今早已籌得逾168萬美元,有17萬人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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