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24日,李大倫及妻兒被省紀委專案組帶走「雙規」(在規定時間、地點交代問題)後,樊甲生主持的市委宣傳部下發了一個「三不准」文件:即不准給外來媒體提供新聞線索;不准接待外來媒體記者;不准與外來媒體記者聯繫、合作等。
然而,上月9日,52歲的樊甲生接到湖南省委開會通知,匆匆趕至長沙,下車後即被專案組控制。9月1日,處理該案的一名副檢察長透露,樊甲生向省紀委供述的涉案金額超過1,000萬元。
調查顯示,李大倫夫婦共受賄1,325萬元。另有黨政幹部以拜節、賀壽、出國、兒子留學等名義所送的600多萬元,未計入賄賂總額當中。李大倫家庭存款3,200萬元,目前已凍結其中的3,155萬元。
廣州《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