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荃灣DAN6工廈2016年石棺藏屍案昨於高院續審,輪到第三被告「阿K」張善恒出庭自辯。被指有份殺人的阿K透露修畢高級文憑後,先後投考警隊和應徵港鐵站務主任,他認為警察工作穩定,又可嘗試不同類型的工作。阿K自言已通過警隊體能測試、筆試和面試等,獲警隊聘用,只「差簽名」,惟因港鐵早一步聘請他,故選擇任職月薪1.3萬元站務主任。
現年27歲的阿K,自言性格內向,在單親家庭長大,與任助護的母親相依為命。他稱曾於2015年初投考警隊,並獲聘用,但由於「警察話請我嘅時候,我已經簽咗港鐵公司,唔想咁快quit(離開)。」
阿K透露,他於2015年萬聖節聚會上認識另外兩名被告「阿T」曾祥欣和「阿豪」劉錫豪。阿T揚言認識財務公司職員,借錢不用還,阿豪在旁游說,他基於好奇和貪心,姑且一試。阿K指他首次借錢被拒,但經阿T疏通後,成功借到7萬元,「覺得佢真係有料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