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惡法】不依程序直上大會 張建宗:受害者係政府!

蘋果日報 2019/06/01 10:08

逃犯條例引渡惡法特區政府張建宗保安局

【新增動新聞】
基於台灣拒絕接受《逃犯條例》修訂後的移交逃犯,特區政府強推「送中惡法」中「為殺人案討回公道」的理據亦變得無力,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今日出席電台節目再圖為修例解畫,強調政府期望負責任地協助台灣殺人案死者家屬,並沒有任何政治任務。又批評近日有學校校友會發表聯署反對修例,不應「將學校擺上枱」。
張建宗今早出席港台節目時指,政府已就修訂逃犯條例提出新建議,當中包括將引渡門檻提升至監禁7年或以上的嚴重罪行,認為新修訂是恰當合理的平衡。他重申修例是為堵塞移交機制的漏洞,對於新聞界憂慮內地對採訪限制或會影響新聞自由,張建宗指港府在引渡疑犯有全權決定權,又指要符合引渡原則,必須是兩地對等的罪類,因現時香港沒有針對採訪的法例,新聞界可以放心。近日接連有師生及校友發起聯署,張建宗明白有關修訂具爭議,表達個人立場並無問題,但不應干擾學生日常學習。
對於外國商會及駐港領事,以至外國國會議員等亦對修例表示憂慮,張建宗強調「政府才是受害者」,「好多人又誤解咗,你剛才問我美國總商會,我都唔怕主動講,佢哋問我政府點解繞過立法會,直接上大會,有冇跟足程序。我話受害者係我哋呀,我哋唔係始作俑者,由頭到尾我哋想有個平台。」
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出席同一節目時表示,任何司法管轄區進行引渡安排時,都會審視申請一方履行協議情況,相信如紀錄差劣,亦未必能給予被引渡方信心。對於政府新建議下不包括與16歲以下女童進行性行為等性罪行,他解釋香港在有關刑事罪行有域外管轄權,相信影響不大。
對於張建宗的「政府才是受害者」論,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指特首林鄭月娥曾指政府向外國解說不足,諷指:「唔知係咪因為被覺得作為政務司司長冇做好份工,令張建宗有感而發?」尹強調,無論惡法修訂最初是否由林鄭主動提出,「特區政府一定係始作俑者」,反駁指:「係你(港府)冇嗰樣整嗰樣,有乜理由惹咗個禍,要全香港人同你找數?到底邊個先係受害人?」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批評張建宗說法可笑,指建制派在議會擁有多數票,政府亦擁有提案權及大量資源,不可能指對情況束手無策。楊指在法案委員會出現大衝突當日,建制派及政府都有就情況展開討論,但張建宗事後選擇劃清界線,他批評張稱港府是「受害人」的說法是不負責任,自欺欺人兼「A字膊」。
蘋民洗版
Ernest Chiu:吓,受害者係政府?咁唔好直上大會啦,費事政府受害咁陰公!
Wong Steve:政府既然這次係受害者,就撤回立法,之後重新再上立法會。
Harry Chan:指鹿為馬,政策定立是政府提出,解釋是政府責任。是你們的工作。不要把工作當成義工,你們有人工有權力的。鬼話連篇,作文都不合格。
Binan Martin:唔係政治任務你咪取消修例囉。
Good NG:政府亂咁嚟不知所謂,學界聯署係正確!!!
Salem 沙龍:連法律界都挑機政府,約出嚟公開應戰,有種就出嚟上台應戰。
資料來源:《蘋果動新聞》留言區
民陣6.9反惡法遊行
日期:6月9日(日)
集合地點:銅鑼灣東角道
時間:下午2時30分集合,3時正起步
遊行路線:銅鑼灣東角道遊行至金鐘添美道立法會
(資料來源:民陣)
--------------------------------
【六四30】守住歷史 拒絕遺忘
https://hk.adai.ly/zdzKtt2RiW
empty
empty
李家皓攝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