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碧思又回想寫書緣由,透露她曾於傳媒工作,跑法庭新聞時眼見不少年輕人因為對法律的無知,或是對法律理解不足,往往因一時貪念而犯案,以致一失足成千古恨,斷送自由和光陰,故萌生寫書的想法。惟因她當時沒有專業資格談法律,才未有實行。及後她修讀法律,晉身大律師行列。後來出版社找她出書,一拍即合,她並找來修讀法律時的同學翁達揚合作,翁在得到律政司上級批准後,才加入寫書。
翁達揚在書中的作者簡介中透露,自小喜歡據理力爭、不平則鳴,對公義抱持一份執着。他先後畢業於英國倫敦大學和曼徹斯特都會大學,並於香港中文大學獲取法學專業證書資歷。他擔任過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系及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工商管理學系的客席講者,亦到訪各區中學進行法律交流,強調邏輯思維的重要性。
他曾於裁判法院擔任法庭檢控主任多年,及後進修,2015年5月開始當見習大律師。翁在作者簡介中亦指自己任職過多個執法部門,擁有國際仲裁及英國認許法律行政人員資格,處理過的刑事審訊超過300宗。翻查資料,翁達維曾處理地盤工將嚴重智障兼自閉兒子遺棄新加坡案、國際重犯文子星因涉搶劫案被控後的保釋申請及無業青年在巴士座位插入縫紉針拮傷乘客案等。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