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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案何來】與受害人眼神接觸 認人易被點錯相

蘋果日報 2017/02/13 09:51

點錯相認人

不要以為天生「賊眉賊眼」才易被誤會是壞人。一項研究發現,認人時與受害人或事主有眼神接觸,很可能會被當罪犯,就算你是無辜。
澳洲悉尼大學的最新研究指出,在警方認人程序期間,與受害人有眼神接觸者,被認作疑犯的機會最大。
研究指出,這是無辜者被誤判有罪最主要原因,因為眼神接觸另受害人覺得你很面熟。
這項研究報告的作者陶伯(Jessica Taubert)表示,凝視對方比逃避對方眼光更令人覺得你眼熟,增加「點錯相」風險。
研究報告另一作者戈爾德(Celine van Golde)表示,認人點錯相,是冤案的主要原因。在美國,72%的冤案,是「點錯相」所致。
英國《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