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雜物阻街被下充公令 法官認法律不外乎人情判上訴得直

蘋果日報 2017/10/12 11:43

阻街陳廣池周仲新

於佐敦炮台街營商的商人周仲新早前因「防止妨礙垃圾清掃」罪,於裁判法院被判罰款1,800元兼被充公貨物及雜物。商人不服充公令,今在沒有律師代表的情況下提出上訴,要求取回其中12袋爛布和衣物,以及33袋碎玉石與石頭。法官陳廣池今指上訴人有7次前科,裁判官有權因其重犯而充公物品;但考慮到法律不外乎人情,認為可以以務實做法作出平衡,故批准上訴人申請。
上訴人周仲新承認,自2009年起他已如此擺放雜物,強調只是「凸少少出來」,不是「擺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