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政府剛宣佈押後公營廣播服務的諮詢,這個與香港電台和公眾頻道息息相關的問題,不是更值得優先處理嗎?押後是政治決定嗎?目前兩家數碼電視廣播商已經推出服務,市場反應不俗,電腦接駁的器材也面世,不過餘下的三段頻譜如何安排怎樣分配,涉及引進競爭的問題,讓觀眾有更多的選擇,這不是更與公眾利益有關嗎?通訊事務管理局的成立和相關法規的制訂,現在仍然未見有定案,但流動電視這種廣播和電訊二合一的科技卻不斷演進,但電訊和廣播的法規卻尚未滙流,這不是更加值得大家關注嗎?近日民間電台引發電訊條例的發牌制度違憲的爭議,政府不是應該盡早檢討嗎?
或許,我們的目標並非要不斷引進新科技才算得上是一個數碼城市,政府做好規管架構,締造一個鼓勵競爭的營商環境和讓創意自由發展的空間,已經是功德圓滿。
侯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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