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這個錢迷有一手,能把一個月餅切成三十二塊。他使的不知是怎麼樣的刀,看來就要比剃刀更薄更快。誰在他這把快刀下幹活掙錢,連汗毛都肯定給他刮個一條不剩。
記得莫泊桑的短篇小說《傘》,那個家庭主婦不也是同一般蚊子放屁(小氣)麼?她老公是在軍部裏工作的文員,只因雨傘太破舊,成了同事們的笑柄。她不得已給他買了把新的,但那是便宜貨,不經用。她忍痛給他再買把貴的,哪料到老公的同事惡作劇,將它燒穿一個洞。怎麼辦?她捨不得再花錢,他不能不打傘。有朋友就給她出點子,叫她去向保險公司追討賠償。她老着面皮撒了個大謊,結果成功。
要是你有個這樣子的老婆當家,手指縫兒滴水不漏,她一生給你省下來的錢,肯定夠開家傘店,讓你好好當個梁蘇記老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