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因涉傷人罪行被法庭判處感化令,但最初8個月需入住沙田男童院的14歲男童,昨日供稱,事發於11時許,全班13名同學剛上完數學課,然後步出班房排隊準備前往禮堂,但因眾同學排錯方向,被告指示同學轉回正確方向時,他未有依從,遭被告一拳打向胸口,當時他雙手攬着書包,但被告打落書包的力度足以令他退後數步。隨後,隊伍步至近樓梯位置時,被告看見他用腳撩前面的同學,便起左腳踢向他的右小腿外側,力度頗大,令他失平衡撞向牆壁。被告並抽起他的衫領,質問「你係唔係好打」。其後,被告在木工室再質問他一次,引發雙方以粗口互罵。
周姓社工得悉他當日遭被告共扣27分,遂在午飯後約見他,因院方規定院童約被扣滿15分,將會喪失周日返家的假期。他並不同意律師盤問時所指,被告當日伸出右手橫撥指示同學排隊時,意外地撞到他的肩膊。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STCC11474/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