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求情指,被告黃鉦傑(25歲)是投資商人,月入5萬元。案發當天被告只為推廣公司業務,他沒為意其舉動已造成阻塞;被告過往亦曾派飯盒給社群,望裁判官判罰款或緩刑。
案情指去年12月15日的下午2點30分,有紙幣從福華街錦華大廈頂樓跌落街,多人撿錢造成交通阻塞。警方於天台撿取內有100港元的環保袋。警方亦撿取fb片段,顯示案發當天大廈附近,黃問觀眾是否相信會有錢從天而降。黃同日於另一貼文指「嚟緊可能香港唔同嘅地方都會有錢從天而降」,但片段否認與「掟銀紙」有關。
案件編號:WKCC2577/19
■記者廖希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