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男同學報讀大學課程 中大生遭還柙候判

蘋果日報 2017/09/21 19:22

不誠實取用電腦中大生洪絳民

中大二年級男生於2015年在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就讀期間,於偶然間機會得到男同學電郵等個人資料後,因兩人及後交惡,男生以男同學的電郵及個人資料,冒充對方報讀中文大學及城市大學課程,又瀏覽男同學的fb、Skype等社交戶口。男生今承認12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遭還柙至下月3日判刑。
被告洪緯民(21歲)被指在2015年7至同年12月間犯案,他現時是中大二年級生,裁判官斥責洪惡作劇,又影響事主申請報讀大學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