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送中︱官派律師通知家屬案件3日後秘密開審 家屬譴責有違「陽光司法」

蘋果日報 2020/12/25 20:33

12港人鹽田法院

12港人被送中125日,案件終有進展。有12港人家屬接獲內地官派律師通知,案件會於3日後(12月28日),於鹽田法院正式開審。鹽田法院方面指,有關案件屬不公開庭審。家屬對秘密審訊予以強烈譴責的同時,要求內地當局公開並以視像直播庭審,港府也應派員旁聽。
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於本月中曾通報,對12港人當中,被指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的鄧棨然和喬映瑜,以及被指涉嫌偷越邊境罪的8名港人提出公訴,而12港人當中未成年的黃臨福和廖子文,檢察院會於日內舉行不公開聽證。
今午約1時,12港人當中7位港人的家屬收到官派律師通知,表示相關案件會於本月28日下午2時半,在鹽田法院正式開審。而兩名未成年被捕者則由檢察院聽證會處理,暫時未知日期。鹽田法院回覆商台查詢時指,案件屬不公開庭審,公眾和傳媒都不能旁聽,而審訊結果亦不會公開。而家屬可聯絡所屬法官徵求旁聽,審訊結果亦會透過律師通知家屬。
12港人關注組代表家屬在社交網站發文斥,法院在審訊前3天才通知家屬,而當中又包括公眾假期,使家屬無法及親自到庭旁聽,對於當局秘密審訊12港人,家屬予以強烈讉責,「此做法完全漠視基本人權價值,亦違背中國對外宣傳之『陽光司法』原則。」

審訊不公開 家屬促視像直播庭審

12港人家屬亦向內地當局提出,要求當局公開庭審,讓家屬代表、家屬委託的律師、香港和國際媒體、各國外交使節旁聽,亦要求以網絡視像形式直播整場庭審,向家屬和全港公眾公開12港人案件的詳情,包括兩位未成年人進行聽證的日期、庭審形式和法官資料,與及審訊公開判決書和承諾若12港人最終在港被判監,家屬可盡快探望。同時,家屬也要求港府派員旁聽案件,確保12港人作為香港公民的權利得到保障。
有份協助12港人家屬的鄒家成批評內地,指「由始至終的所謂程序,都只是中共存心安排的『陽光司法劇場』」,「當表面上12人依『官方程序」開審,但背後的事實卻是打籠通的官派律師」,並「擺出一副『你要資訊就跟足我呢套』的封鎖姿態示人。」對於家屬不能旁聽,鄒家成斥責這顯示出當局根本無視家屬請』求。他認為,在秘密審訊下,審審人獲的判決和懲詈是否適用更無從稽考。

家屬律師料如無意外法庭會當庭宣判

受喬映瑜家屬委託的內地律師盧思位則指,據說案件是「認罪認罰」的,一般來說這種案件在庭審中沒有出現意外的話,不排除法院會當庭宣判。但如果發生「意外事情」,例如重要證據發生變化、當事人把律師解聘、當事人對關鍵事實有不同說法等等,就可能會令案件不會當庭宣判。而距離開審只有3天時間,他估計家屬應無法親身到深圳旁聽,但他們可致電法院,要求安排直播。
盧亦對《蘋果》表示,從程序而言,當局安排在周一(28日)開庭是可以的,他們通知家屬亦是正常程序。被問到當局是否要速戰速決時,盧表示這案件一直拖落去「沒甚麼意思」,估計深圳當局是想盡快把案件完結。

保安局避談助家屬探訪

保安局發言人回覆《蘋果》查詢時指,內地機關已就家屬早前的書面訴求作書面回覆,確認12名港青的身體狀態良好,「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各項合法權益」,如衣服等生活用品需要。
發言人重申內地機關「正按其法制處理案件,特區政府不會干預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執法及司法工作」,並稱政府正了解更多有關審訊的情況。惟對家屬要求政府派員到深圳鹽田法院聽審、與及一旦有港青被判監,保安局會否協助家屬到內地探望等要求隻字不提。
翻查深圳鹽田區法院的網站,顯示28日當天有三宗案件開審,但均是民事案件,沒有顯示12港人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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