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專題】國安圍牆無限建致中美決裂 習帝推中國走向懸崖

蘋果日報 2020/06/17 00:11

中美關係小粉紅反美自乾五

自中共建政以來,話語、權力、道德均掌握在黨或黨領導人手中,領導人口中的「國家安全」於是一句頂一萬句。由毛澤東時代起,國家安全萬變不離其宗,政權安全始終是第一考量;習近平則將國家安全終極具體化,上至政治安全,下至生態安全,無所不包。清華大學政治學前副教授吳強分析:「習近平過度強調國家安全,其大安全觀讓中國處於最危險的狀態,也讓中美關係危機化。」
中共1949年建政初年,局勢未定,所面臨的主要課題是捍衞領土和主權,討伐留在大陸的國民黨殘軍。毛澤東主要思路是,中國應保持戰備狀態來維護國家領土和主權的完整,「無論哪一年,我們要準備打仗」。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1951年出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反革命條例》(下稱反革命罪),是中共維持國家安全的主要依據。
反革命罪定義粗疏,治罪隨意,大量濫捕濫殺,令中國瀰漫著紅色恐怖。中共官方數據顯示,1950年代初,鎮壓反革命運動共捕了262萬餘人,其中殺害反革命分子71.2萬餘人,而《爭鳴》雜誌引述「內部調查」指出,文革期間「13萬5千餘人被以現行反革命罪判為死刑」。
被反革命罪治罪處死者眾,但吳強分析中共建政初期屬於共產主義陣營一員,也是個不完整的民族國家,一個很實質的國家安全也無從談起;而在鄧小平時代,「中國慢慢回到國際秩序當中,當時跟鄰國衝突也是最少的,如1983年國安部成立,中國才可說是有了國家安全的概念。」
在改革開放及冷戰氣氛緩和下,鄧小平漸將國家安全利益的重心從「國家的生存」轉向「經濟安全」。鄧認為「必須在經濟建設的大局之下開展國防建設」的原則,直截了當地指出「先把經濟搞上去,一切都好辦」。於是國防的主要任務,也是防止發生阻礙中國經濟發展的所有戰爭,正如鄧於1989年2月與美國總統老布殊所說的:「中國的問題,壓倒一切的是需要穩定。」
藏在國家安全背後的是政權安全,其標準是中共能否永續一黨專政。改革開放以來的民主運動一直是鄧小平年代及江澤民時代的在政權安全上的敵人,而在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下鎮壓了八九民運後,中共面對的是比較弱的「和平演變」威脅。中共在江澤民時代開始變成民族主義政黨,放棄了很多意識形態,在這過程當中,國家安全觀念逐漸明確。
日本防衞省防衞研究所指出,1995年發生中國佔領南海美濟礁事件,使中國威脅論在亞洲地區逐漸高漲,江澤民於兩年後提出的「新安全觀」,以強調協調性安全保障為主,無疑是對此說法的一種否定,而胡錦濤則基本上延續了江澤民的新安全觀。在胡任內發生的西藏騷亂(2008年)及烏魯木齊7·5事件(2009年),成為習近平高歌猛進的「總體國家安全觀」之基礎。
根據吳強的分析,習近平的假想敵有四,分別為以新疆為代表的恐怖主義及分離主義,及以香港為代表的顏色革命及民主思想,「香港也一向被中共視為革命的橋頭堡」。也因此相較前述領導人,習的安全觀是對內的、極具箝制性的。翻查資料,中國涉及國家安全的法律法規已多達190多部,如《刑法》有關「危害國家安全罪」的條文早有規範違反政權、領土和國家秘密行為的定義並列明量刑,惟習近平一直強調要「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使得他在國家安全層面上,仍有多個重大舉動。
如2014年成立直屬於中共總書記的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以統一國家安全體系,以免在國家安全出現執行上的混亂。此外,2014年頒佈按1993年原《國家安全法》的基礎修訂而成的《反間諜法》。2015年再頒佈全新的《國家安全法》,並在條文首次將港澳納入,在耳熟能詳的分裂國家、煽動顛覆政權和洩露國家機密等罪行外,還明確地觸及金融和經濟領域、糧食安全,甚至文化安全這等較為軟性、難以量化的層面。
「國進民退等經濟政策、強調自主研發科技,為控制資本而抓了吳小暉(前安邦保險董事長兼總經理)及肖建華(明天系幕後控制人),全都跟習的國家安全有關。」吳強認為,習近平將上述全部看成國家安全的核心利益,過度強調保護核心利益,國內沒有反對黨、反對聲音及公民社會,國家安全無限膨脹,就像一道無限向外擴建的柏林圍牆,導致中美關係的危險化,令中國處在一個最壞的國家安全環境當中。
《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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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建政以來不斷以「國家安全」之名,不斷擴權。現在更因而賠上與美國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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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國家安全 資料來源:鄭淑娜主編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