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億貪官末路】非習總掌權以嚟第一個 呢兩個巨貪都判死
死刑山西10億貪官張中生
內地媒體報道,史上首名「10億」貪官、山西省呂梁市政府前副市長張中生,今日因涉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等罪,被判處死刑。據指,張中生並不是中共十八大以來第一個被判死刑的貪官。
2015年2月3日,湖南省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湖南省高速公路投資集團前副總經理彭曙、湖南省高廣投資公司前總經理胡浩龍等4人貪賄案,認定彭曙、胡浩龍兩人受賄金額分別達1.88億人民幣(下同‧約2.3億港元)、1.7億元人民幣(約2.1億港元),犯受賄罪、貪污罪、洩露內幕信息罪等,數罪並罰,判處死刑。
此外,中共十八大以來,受賄過億的貪官還有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前副主任白恩培、廣東省政協前主席朱明國、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前副司長魏鵬遠等人。其中,白恩培受賄2.46億元(約3億港元)被判死刑,緩期2年執行;朱明國受賄1.41億元(約1.7億港元)被判死刑,緩期2年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