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超雄在被告羈留期間兩度探望,被告向他透露妻子雖然學歷不高,只做基層工作,但投資有道,故經濟沒有很大負擔,亦沒申領綜援;被告則生於大家庭,有數位母親,他是長子,不習慣找人協助。
被告說案發前,妻子因嫌入住的私營護老院照顧不周,遂搬回家中;在他耐心照料下妻子一度好轉,惟後來感冒令健康狀況走下坡,及後更失禁,走路也成問題,食之無味。他雖盡力照料但仍感吃力,之後情況越來越差,看不到出路,最終決定下手為妻子解脫,自己也十分痛苦。張指像被告般家庭中一名長者要照顧另一長者的個案在港數以萬計,社會資源如日間院舍和護老中心嚴重缺乏。一些不主動求助的個案,要靠外展服務「發掘」。他認為若有人上門探望或帶他們外出,能給予照顧者喘息機會,否則若一方積累情緒,容易引發抑鬱,繼而感染身邊人,造成困局。
■記者蔡少玲